所修辞立诚:意为修饰言辞以诚信为本。语出《周易·乾卦·文言》。
有一个学生写文章为朋友送行,于是他问先生说:“写文章难免费心思,写过后一两天还总记挂在心上。”
先生说:“写文章时思考并无害处。但写完了常记在心上,那么就会被文章所牵累,心中存有一件事物,这就不好了。”
又有人写诗送人。先生看了之后,说:“凡是写诗作文,都要依据自己的才智水平的极限,如果说得太过分了,也就不是修辞立诚了。”
“文公格物之说,只是少头脑。如所谓‘察之于念虑之微’,此一句不该与‘求之文字之中’、‘验之于事为之著’、‘索之讲论之际’者混作一例看,是无轻重也。”
所“所谓”四句:语出朱熹《大学或问》。
先生说:“朱熹先生格物的学说,只是不得要领。就像他所说的‘察之于念虑之微’,这一句不应该和‘求之文字之中’‘验之于事为之著’‘索之讲论之际’混作一个例子来谈,这是没有轻重之分呀!”
问“有所忿懥者”一条。
先生曰:“忿懥几件,人心怎能无得?只是不可‘有所’耳。凡人忿懥,着了一分意思,便怒得过当,非廓然大公之体了。故有所忿懥,便不得其正也。如今于凡忿懥等件,只是个物来顺应,不要着一分意思,便心体廓然大公,得其本体之正了。且如出外见人相斗,其不是的,我心亦怒,然虽怒,却此心廓然,不曾动些子气。如今怒人,亦得如此,方才是正。”
所有所忿懥(zhi):语出《大学》“身有所忿懥,则不得其正;有所恐惧,则不得其正;有所好乐,则不得其正;有所忧患,则不得其正”。
有人就《大学》中“有所忿懥”这一说法向先生请教。
先生说:“就像愤怒、恐惧、好乐、忧患等情绪,人的心中怎会没有呢?只是不应该有罢了。一个人在忿懥时,哪怕是多一分意思,愤怒也会过度,这样就失去了心胸宽广无私的本体了。因此,有所忿懥,心就不能中正。如今,对于忿懥等情绪,只要顺其自然,不过分在意,心体自然会宽广无私,从而实现本体的中正平和了。例如,出门看见有人打斗,对于错误的一方,我心中很忿懥,虽然愤怒,但我心坦然,不曾生过多的气。现在对别人有怒气时,也应该这样,这才为中正平和。”
先生尝言:“佛氏不著相者,其实著了相。吾儒著相,其实不著相。”